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1年7月成立,1992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为了加强开发区档案管理工作, 1997年8月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太原高新区综合档案室,该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高新区综合档案室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为主管领导。金蓉为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统一管理本单位及直属公司的档案,并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对直属公司的档案进行监督、指导;对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2003年事权下放后,主要工作职责中增加了“协助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和加强对区内档案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等内容。
高新区综合档案室馆藏1991年——2004年文书档案300余卷。档案门类分为:文书、会计、科技、合同、企业、人事、声像、实物八类。在2003年机构改革后,随着高新区的发展,档案分类方案正在调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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