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振中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就《太原市档案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展开执法调研。市领导李毓玲、张政参加调研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
《太原市档案管理条例》是我市1997年颁布的全省第一部地方性档案法规。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我市以加强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为重点,全面夯实档案管理基础工作,积极发挥档案公共服务功能,服务民生,已构建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档案事业体系。为更好地保护国家珍贵、特色档案资源,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档案征集工作。截至2009年底,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61万余卷,比“十五”期间增加了19.82%。市县两级机关室藏档案已达21,2万余卷。郭振中对我市贯彻落实《太原市档案管理条例》情况给予肯定。他强调,要充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努力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务必确保各类档案资料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梁涛) 原载于《太原日报》2010年7月17日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