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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档案文化
  发布日期:2010年3月4日

 

                                    文章作者:姜龙飞 来源:《中国档案报》

     “档案是文化,对这个判断估计一般不会有什么异议,但对档案文化的构成,特别是对档案文化这个概念,如果要立一条界说,情况可能就没这么简单了,分歧也许会很大。出现这样的局面应当说并不意外,不仅档案文化如此,其他所有的文化、包括文化本身,在学术界大体上都是这样一种状况,对其定义往往各说各话、歧见纷纭,谁都认为自己真理在握,谁也说服不了谁。有人曾从学术史的角度作过统计,结果显示古往今来的文化定义多达上百条。但把这些林林总总的定义归纳起来,其要旨无非也就一条:文化是人类的全部生活方式。高度概括,仅此而已。
  如果这样的归纳能够成立,我们对档案文化的界定想必也可作这样一番描述:所谓档案文化,就是人们创造并面对和围绕档案所展开的全部生活方式。档案是人创造的,创造了以后还要收藏它、管理它、使用它,人在这一从创造到使用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能力、规则、观念、习性等等物质及精神成果,就是档案文化。这其中的核,是档案;这个核的创造是由人完成的;完成之后,再由人来围绕这个,形成新的观念、支配后续行为;而这些观念、行为,以及物质现象的发生,都是人们依据自己的生活需要而展开的。因此,档案文化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之一。
  一般而言,任何文化都可区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档案文化也不例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给出的界定,我认为,所谓狭义档案文化,就是档案及档案工作本身,其文化特征具有:一、一切行为均围绕档案实体展开,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二、行为的实施主体基本局限在各级各类档案部门;三、行为主体的工作职能主要两大块: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并围绕这两大块进行制度创设和精神提炼。
  文化是附着在物质之上的,狭义档案文化以档案实体为依托,那么,广义档案文化将以何物为附丽呢?众所周知,档案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档案实体,一是附着在实体之上的信息。根据档案的这一特性,我认为,广义档案文化是除却档案实体之外,主要依托和围绕档案信息展开的一种生活方式。其行为实施完全不受专业限制,实施主体也是很不固定的。事实上,除了档案专业工作者外,一切社会人士都是以档案信息为采集和利用目标的。这些人士来自各行各业,主体千变万化,其文化动机大到资政兴邦、保境安民,小到家长里短、鉴赏休闲,不一而足,无所不包。而广义的档案文化传播,就在这个过程中得以完成。
  近年来,全社会呈现出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文化热。各地政府纷纷以文化搭台,大唱经济发展的连台戏,大众传播则以强势新闻媒体(如电视台)为中心,波及出版社、报刊、网络等各个传媒领域,顺势而为,引领舆论。学术精英们借助大众文化平台,大传统文化热,使整个社会呈现出全民关心传统文化、学习传统文化的神奇景观。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可见,文化实力的强盛与否,与这个民族的命运休戚相关。由此引申,档案文化的实力如何,也将在相当程度上决定我们这个行业的命运浮沉,决定档案事业在当下语境中话语权的强弱。
  这话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大?我说不!档案文化的须臾不可或缺是由它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许嘉璐曾经说过一句话:无科技不足以强国,无文化则足以亡种。档案文化的核心资源是记忆,而记忆即历史,是任何一个民族藉以安身立命的文化之根。挪威档案学家列威·米克伦曾经说过:没有档案的世界,是一个没有记忆、没有文化、没有法律权利、没有历史的世界。秦始皇焚书坑儒,要的不仅是斩草:坑杀儒生;而且除根:焚书绝忆。二战期间,希特勒在疯狂屠犹的同时,视所有犹太人的民族文化、档案典籍、历史记忆为魔障,必欲灭绝而后快。这些反面的例证都足以证明,被天下智者视为命根子的文化,必须以保持其历史记忆为前提。失忆,则文化休矣;文化休矣,则种族亡矣。《汉语大词典》对文化下过这样一个定义: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可代代相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这个界定的精妙之处,在于添加了代代相传这个限制词,而代代相传,仅凭口传身授,行吗?所以,我们对档案文化的自尊自信乃至自负,大可不必因其在社会文化整体比重中的倚轻倚重或不够辉煌而稍见迟疑。从软实力的角度研究、建设和传播档案文化,应当是我们的不贰之选,有必要纳入我们整个行业的战略目标。

 

  姜龙飞 现任上海市档案局(馆)档案宣传部主任、《档案春秋》、《上海档案》两刊主编。已出版个人专著/6种,与人合集10余种,发表各类文章400余万字。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上海理工大学兼职研究员,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专家组成员。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0222   总第1967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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